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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县法院:落实“院村联动”调解机制,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作者:李开能  发布时间:2024-04-15 15:19:41 打印 字号: | |

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落实“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深入推进“三源共治”工作,献县人民法院建立“院村联动”调解机制。依托“院村联动”调解机制,本斋人民法庭积极落实与辖区内企业、协会、村委会等组织的衔接工作,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助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4月11日,献县人民法院本斋法庭庭长陈春雷联合本斋乡政府副书记张聪、乡司法所所长曹树轩、本斋东村、西村村干部、献县清真肉类食品行业协会会长及部分会员,在乡政府召开本斋回族乡清真食品行业法治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张聪副书记主持。

首先,陈庭长介绍了此次会议的目的,一是调研民族特色产业经营现状及问题,针对经营中遇到的法治难题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以促进清真食品行业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二是指导献县清真肉类食品行业协会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发挥协会作为桥梁、纽带的作用,依据《人民调解法》就地化解企业涉法涉诉纠纷,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然后,献县清真肉类食品行业协会会长马恩杰对陈庭长积极对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做法表示感谢,马会长提出:一是职业打假团伙的恶意打假或以“打假”为名的敲诈勒索行为,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发展。二是纠纷处理不合规,企业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三是对陈庭长提出协会统一管理、人民调解委员会协调化解企业纠纷的做法表示支持,但协会在该方面缺乏经验做法,希望法庭能给予指导。针对本斋回族乡清真食品行业发展中遇到的典型问题,陈庭长提出相关建议并表示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与培训工作。

最后,张聪副书记做出总结,此次会议对于回族乡清真食品行业的发展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国家鼓励和支持人民调解工作,协会要积极组织调解委员会,促成清真食品企业遇到的涉法涉诉纠纷得到妥善解决,积极发挥协会的职能作用,在党委政府和法庭的指导下增强化解纠纷的合力,为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出贡献。

此次会议使本斋回族乡清真食品行业协会认识到人民调解委员会对于行业发展重要意义,也强化了法官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实质性对接,献县人民法院本斋法庭将继续落实“院村联动”调解机制,持续对接并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就地化解纠纷,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责任编辑:张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