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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给力!近亿元工程款调解成功
作者:黄福来  发布时间:2023-12-13 10:16:31 打印 字号: | |

       近日,献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该案成功调解,双方握手言和。献县人民法院坚持“和为贵、促调解”的理念,在以调解方式化解当事人之间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上持续发力,力求做到案结事了。

基 本 案 情

       2017年4月8日,原告献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沧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建献县某住宅小区项目。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案涉工程全部施工内容,且双方对案涉工程款进行了结算审计,原告主张要求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9900万元。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材料后,立即联系被告向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经过对案件材料的仔细梳理,了解到原、被告双方对案涉工程款已经进行了结算。庭前与被告沟通调解事宜得知被告对案涉工程款的欠款数额没有异议。被告拖欠原告近亿元工程款未能支付,是由于企业近年来经营困难,资金比较紧张,所以才导致工程款未能及时向原告支付。

裁 判 结 果

      考虑到被告企业目前面临现实困境,如果判决结案可能会使被告企业的经营雪上加霜,也有可能导致该案最终进入执行程序。本着减少企业诉累,最大程度化解矛盾,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地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分析利弊,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被告分期给付原告9900万元工程款。该调解方案对于被告企业的经营困难起到一定的缓冲作用,同时也为原告能够更好的实现债权奠定了基础。


法 官 说 法

      “为学之实,固在践履”。正值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之际,献县人民法院将主题教育和执法办案紧密结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促进涉企纠纷在基层化解,持续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努力为辖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张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