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精准惩戒失信,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执行氛围,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献县人民法院决定对下列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曝光。
请大家谨慎与上述失信被执行人发生经济往来,并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失信被执行人的高消费、隐匿财产、转移财产等违法行为。
为有效精准惩戒失信,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执行氛围,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献县人民法院决定对下列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曝光。
请大家谨慎与上述失信被执行人发生经济往来,并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失信被执行人的高消费、隐匿财产、转移财产等违法行为。